更新时间:2022.09.16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构成组织卖淫罪的特征包括: (一)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组织卖淫罪有有期徒刑、罚金、无期徒刑、没收财产等处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成立条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条件有: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犯罪。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单位和有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
组织恐怖组织罪的犯罪构成有: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
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包括: 1、指挥,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 2、招募,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 3、组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 4、策划,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
组织卖淫的行为手段如下: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集中和控制分散的卖淫行为,并在其中发挥组织作用的行为。 2、规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规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 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到领导和指挥
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如下: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 2、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 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
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如下: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 2、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 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处罚是: 1、以非法组织别人出卖血液的,要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要处罚金; 2、以暴力、威胁方式强迫别人出卖血液的,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要处罚金; 3、对别人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要依法进行从重处罚。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二)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四)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