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相应的处罚为:可先行拘押。如果所犯新罪尚不够判刑又需收监执行的,经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可直接送原劳改队收押;外省放回的,由省公安厅指定的劳改队收押。如所犯新罪需要起诉判刑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将新的犯罪事实侦查。对于
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能减刑。只要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改造过程中一直有悔改表现,认真接受监狱的改造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且原刑罚已经执行二分之一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减刑。
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能减刑。只要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改造过程中一直有悔改表现,认真接受监狱的改造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且原刑罚已经执行二分之一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减刑。
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有可能会被收监。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连续犯对累犯除外规定的适用有: 1、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18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18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
能监外执行的前提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其中保外就医是指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 2.犯罪分子生活不能自理
犯罪分子申请监外执行的,可以在以下情况之下向监狱机关提出申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等。
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不需要经过判决,而是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于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 适用监外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满足的条件包括: 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保外就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申请监外执行的方法如下: 1、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申请监外执行;
在监外执行期间,违法者再次怀孕的,可以继续进行监外执行。监外执行通常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身体出现了严重疾病,危及生命,需要及时保外就医的。或者是妇女怀孕期以及需要哺乳孩子期间,都可以由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临时执行。《中华人民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
行为人在监外执行时打架的,如果情节严重,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