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不能监外执行的罪犯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刑罚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等。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 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
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要这样处理: 1、规定监外执行和犯罪的,被拘留,未执行刑期和新犯罪判决的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2、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接受监狱; 3、犯罪分子刑期届满的,原监狱
监外执行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具体执行程序是: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
申请监外执行,应该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向监狱、看守所提出,并提交书面申请。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进行病情诊断等鉴别,并进行审议,如果决定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进行公示,并提请批准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期满后若是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监外执行一般不能够减刑。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会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违反了监外执行的条件。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的都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