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如果针对不法侵犯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其亲友进行防卫,不仅不能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下列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偶然防卫或者是假想防卫等。
以下行为属于非正当防卫: 1、防卫过当。 2、防卫挑拨。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 4、假想防卫。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 6、事后防卫。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过当的情况如下: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
防卫限度实际上就是允许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上限,也就是说,防卫人的防卫行为既正好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又没有给不法侵害人造成合理范围外的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的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有: 1、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防卫过当,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是:对合法行为进行的防卫;对正当防卫行为实行的反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实行的防卫;对意外事件实行的防卫;对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不宜进行的防卫;对和不作为犯罪进行的防卫。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3、对假想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