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9
给人担保贷款被起诉承担什么责任,要看提供的是哪种保证。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所谓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违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借款人不能免责。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还款责任的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享有贷款人对借款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贷款人的合法利益。
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则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担保人才需要替责务人偿还债务;在此之前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的,则只要债务人
一般情况下担保合同不能口头约定,但留置除外。担保合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五种合同方式。口头约定的担保合同与书面约定的担保合同是两种不同形式的担保合同,口头担保合同一般出现在民间借贷,但由于口头约定难以提供相关证明,在债务人无法
反担保人不是担保人,而是债务人。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即债务人的追偿权。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