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
以下情形属于贪污罪的未遂: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贪污罪未遂的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标准来进行认定,符合贪污罪未遂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构成要件的,则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未遂。 贪污罪未遂的特征包括: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
贪污罪未遂的认定: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贪污受贿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职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负
贪污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
以下情形属于贪污罪的未遂: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但尚未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构成贪污罪未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
贪污罪的未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已经着手实施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贪污罪未遂。贪污罪既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犯罪未遂的特征如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即为刑法分则各罪名进行准备活动、制造犯罪条件; 2、犯罪没有得逞,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整实现各罪名的既遂状态的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侵吞集体财产属于贪污罪,有四种量刑: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贪污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承担,主要包括: 1、贪污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贪污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判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4、以上都要并
以下情形下属于贪污罪的未遂: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且没有取得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