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的,原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现今仍然维持该婚姻状况; 2、原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是在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或者现在当事人一方是本辖区内常住户口的; 3、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当事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办理结婚证的条件主要包括: 1、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补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提交相关材料之后,拿到补办的离婚证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离婚证丢失,需要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领,不能异地补办。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身份证件;(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附件10)。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3、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4、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
离婚时经济补偿有以下条件: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2、一方为照顾家庭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 3、双方已经离婚。
在男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夫妻一方的财产归一方各自所有,不作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特殊情形,应当平分。 2、权利的享有须以特定义务之履行为对价。婚姻关系存
离婚的条件有: 1、协议离婚方面,双方当事人有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诉讼离婚方面,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自愿的,他们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以上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