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无法主张工伤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
工伤的认定与赔偿是这样的:劳动者是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的,所需的工伤赔偿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认定后理赔流程: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认定为工伤后的理赔流程:当事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劳动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后,获得以下赔偿: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未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未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同时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工伤认定以后,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