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如果房屋还没有还完贷款或者是存在抵押的,那么是不能够直接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的。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第一就是提前将贷款偿还完毕,贷款结清了,抵押也就解除了,就可以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第二就是先向贷款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超过两年的,如果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上没有强制离婚的概念,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因此离婚以自愿为前提,并没有强制离婚一说。如果双方皆自愿离婚
夫妻分居满两年,并且双方感情不和的,可以离婚。 夫妻分居有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因客观原因导致的,如果夫妻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工作,没有同居,这种不属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使夫妻分居超过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提出离婚的理由。
针对未按照规定的办理离婚手续的,无论男女双方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通常办理离婚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双方进行协议离婚,第二种则是出现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双方中的另一方可以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中任意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房产是家庭的重要财产之一,多数父母会选择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房屋过户给子女可以采取买卖过户的方式,也就是直接由父母转让房产给子女。具体的流程如下:(1)父母和子女签订房产转让合同。房产转让合同应当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成交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股权是以一方名义用共同财产购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参与分割。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权应该按照下面的规则处理: 第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拥有股权的一方可以转让一半给另一方,或者给予对方补偿。如果选取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或者离婚协议进行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是婚后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视为一方自愿将房屋产权赠与给另外一方。那么房屋就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换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可以平等的要求进行分割。不会因为一方没有出资或者是房屋是婚
婚前房产加名字,离婚时分割的规定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为共同共有; 2、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要遵循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由夫妻双方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
离婚以后户口可以单独办。可以由一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当事人一人名字的户口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其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
一方在结婚之前全款买房,那么房屋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要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视为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的赠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结婚之后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一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