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如果征收补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是不能反悔的,要执行协议的约定。对征地行为不服,复议前置是程序的需要,这是征地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救济渠道不同的地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有下列情形可以反悔: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违背公序良俗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4、无效的或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可以的: 1、征收行为被确认违法;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等。
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款的认定,可以由村民自行选择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赔偿的方式。并且还可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而拆迁款的分割是由村民家庭自行协商确定。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
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还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而维权的途径一般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不能反悔,当事人之间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理,只要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通过协商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便受法律认可与保护。
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的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过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1)重大误解;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显失公平; (3)一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不能随意后悔。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
对已履行的赔偿协议一般不能随意反悔。除非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的规定享有撤销权。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的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过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1)重大误解;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显失公平; (3)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