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
过度防卫法规: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制止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防卫过当存在以下类型:从防卫过当的主观心态来看,可以分为故意的防卫过当、过失的防卫过当与意外的防卫过当;从防卫的对象来看,可以分为通常的防卫过当与假想的防卫过当。
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况主要包括: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 2、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可以分为不法层面的防卫过当与不法且有责层面的防卫过当; 从防卫过当的责任形式来看,还可以分为故意的防卫过当、过失的防卫过当与意外的防卫过当;从防卫对象来说
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况有: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特殊防卫,也称“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
对于一般的犯罪行为,实施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但是,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因其面对的罪行的凶残性、危险的紧迫性,因此,一般情形下就算造成人员伤亡
防卫行为没有防卫过当的情形是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是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相适应的。并且,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过当的情形如下: 1、如果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而让这种重大损害发生;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相信这种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特征在于: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2)正当防卫是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特征为: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并且不能超越一定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