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房屋办理过户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办理涉台遗产继承都需要的材料: 1、台湾关系人死亡证明; 2、如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则须提交委托公证文书; 3、涉台亲属关系公证证明文件;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果被继承人还没有死亡的,放弃继承权没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4、该房产的产权凭证; 5、本人已经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
放弃财产继承权办理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及和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件;法定继承人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户口迁入需要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如果是
一、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3)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4)全部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