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一、只要交强险保险公司给定损吗 只要交强险保险公司给定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
保险公司行驶交强险追偿权的条件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应当赔偿。肇事逃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交强险条款里面没有就肇事逃逸不赔的免责条款。交强险的法律性质与商业险不同。交强险则更具有公益性质,首要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
保险合同成立后,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投保人如果具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行为的,保险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一般来说,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保险人承保决定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27条、第32条、第37条、第51条、第52条、第58条的规定,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
在下列四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投保时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可
走交强险时是否会影响保费,需要看一年之内走交强险的次数。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变;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10%;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三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
特定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交强险合同解除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