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如果这个动迁协议是预征收协议,那么是附条件生效的,需要片区内签订的人达到一定比例才可以开始征收。如果没有达到,征收不会开始,也不会有其他合同。如果这个动迁协议就是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后续不会有其他合同了,只需要双方就协议履行。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原件丢失后,丢失方可以办理补办手续。只要拿着离婚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就会把档案调出来。接着丢失方可以按照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
拆迁协议能办公证。办理拆迁协议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屋拆迁协议公证申请表,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笔录,出具拆迁协议公证书。
1.办理产权证先按照产权人遗嘱进行产权确认。 2.无遗嘱的按照承法>执行,伴侣50%,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剩余50%。 3.产权人伴侣也去世了,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委托一人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4.协商不一致的,最好经过法院进行析产
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协议是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而征收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房屋拆迁事关被征收人的利益,也事关国家的利益,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为了能使双方更好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丢了处理方式: 1、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 2、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
拆迁协议签了没钱拿房处理方式如下: 1、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 征订拆迁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对于完善拆迁协议内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房屋拆迁纠纷,稳定房屋管理秩序,保证房屋拆迁、安置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
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可以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