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拆迁协议原件丢失,当事人可以携带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以及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文件资料到所在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复印一份,也可以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
拆迁协议原件丢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或者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
拆迁方不给拆迁户补偿协议原件是不合法的。 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是一式两份的,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各自持有一份,依据签订的协议补偿。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适格; (2)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条款的规定是
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去补办拆迁协议。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房屋拆迁批件及
不给拆迁户拆迁协议违法。建议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的拆迁协议,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拆迁协议,应当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考虑。形式上,拆除依法管理的房屋,当代管理人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时
不给拆迁户拆迁协议违法的。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的拆迁协议,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拆迁协议,应当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考虑。形式上,拆除依法管理的房屋,当代管理人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诉讼: 一、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持相关材料提起诉讼 1、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处理
补偿协议不合理的,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1、如果签订协议后并领取了补偿款,房屋还没有被拆或者已经被拆除。这种情况双方自愿就征收补偿达成协议,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使政府存在欺诈或逼迫的行为,也很难拿出证据予以证明; 2、如果房子还没有被拆迁且
一、绝不妥协 正常程序下,协议应该是签订一式三份,拆迁双方各执一份,再存档一份。实际过程中至少需要签订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方只能带走自己那份。 有部分地方的拆迁方会“骗“被拆迁人,要拿原件回去盖章。这种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正规的拆迁中都是
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那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迁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同时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满的,应当及时提起撤销或变更协议的诉讼。如果存在无效情形,也可以提起无效之诉。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
不给拆迁户拆迁协议是违法的。拆迁户是拆迁协议的签订者,必须持有拆迁协议。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