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个体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60日内作出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期限内撤销的工伤认定可以重新申请。只要是在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内,就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
工伤认定下来了,下一步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工伤认定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根据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
工伤认定没有下来不可以做伤残鉴定。由于只有确定劳动者受伤属于工伤才能获得用人单位的医疗、误工费等的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就没有必要进行伤残的鉴定,即使鉴定之后,也没有人会对此负责。伤残的鉴定就是为工伤服务的,工伤认定是伤残鉴定的基础。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部门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个人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一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其他。
超过工伤认定时效不能申请工伤,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根据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