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结婚登记,是我国对婚姻关系建立进行管理以及监督的一种制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我国的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应该出具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有效的户口本、身份证件; 2、男女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另一方当事人没有三代以内旁系
结婚登记流程: 1、申请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带齐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男女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男女双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登记结婚的,一般需要准备好以下的证件: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4、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结婚申请后,会对双方递交的资料,以及双方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去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需携带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不是近亲(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签字声明、双方无丈夫或妻子的签字声明等。如果是港澳台的居民还需提供有效通行证,如果是华侨还需提供护照,如果是外国人还需
结婚证登记需要: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带上这些证件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登记都需要的程序: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将结婚的材料提交给民政局;然后民政局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后,民政局认为二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分发结婚证。结婚登记都需要的证件:男女双方
登记结婚需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等证件,以及双方3张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双方当事人常住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之前有过婚姻经历的当事人还要带上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男女各自的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