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担保对外债务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种: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主要条款有以下这些: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
(一)下列物品可以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3、贷款银行认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二)下列有价证券可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质押物: 1、凭证式国库券; 2、国家
法定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包括: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
抵押补充贷款的意思为,其作为一种新的储备政策工具,具有两层含义,首先量的层面,是基础货币投放的新渠道;其次价的层面,通过商业银行抵押资产从央行获得融资的利率,引导中期利率。
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不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
能够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 1、建设用地使用权; 2、海域使用权; 3、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要求抵押人对所抵押的财产必须拥有处分权。
1、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 2、贷款的用途; 3、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 4、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 5、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
债务人能抵押的财产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例如土地上的庄稼;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以及交通运输工具,例如机动车、船舶。但是上述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有权处分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