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还应该互相分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
夫妻之间债务离婚后一方偿还具体需要看欠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还;如果欠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
离婚后如果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离婚后由债务人单独承担责任。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首先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不能一概而论。由于每对夫妻的情况不同,所以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是符合要求的。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不能划分自己对共有财产的份额,在共有财产范围内,夫妻之间
1、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
一、离婚前夫妻债务造假,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交所收集的造假证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种类型,在诉讼过程中当被查实存在伪造债务的,法院会判决伪造债务的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般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都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的名义,但是所借的债务是用于了家
离婚后,仍然需要对外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并不意味着其中一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无需承担责任。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而定: 1、若是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都需
夫妻之间具体有以下义务: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和教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作为父母的责任,如果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受害的或一定程度的损害时,夫妻双方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 2、夫妻双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