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但是必须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否则不能离开居住地去外地。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有案底,因为缓刑也是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种有罪判决,会有犯罪记录。如果被判处缓刑的
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不得离开居住地的,但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的情况下除外。《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
可以,需要上报,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
缓刑期间报经考察机关的批准,可以申请去外地工作。 缓刑即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是: 1.犯罪分子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缓刑期内若得到批准是可以去到外地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同时应当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