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儿媳和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公婆与儿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1、丧偶的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则该儿媳可以作为公婆的第一顺位继承人;2、丧偶的儿媳妇对公婆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则该儿媳不可以作为公婆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比如甲乙结婚,甲去世,乙对甲
儿媳由于与公婆并非是血缘关系,故此在法定继承之中,只有是丈夫死亡后,然后儿媳尽到了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时,才会获得公婆的遗产继承权。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儿媳因为仅有姻亲关系,并不能参与到死者的遗产分割当中。
儿媳对男方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媳对男方赡养父母具有一定的协助义务,不得阻碍男方履行赡养义务,否则公婆有权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儿媳停止侵害相关权利。
女儿去世的其父母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父亲登报断绝关系儿子还能继承遗产。但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因为: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
胎儿有继承权,胎儿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如果没有明确赠与儿子的意思表示则儿媳有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婆的房子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媳妇能继承。儿媳妇对于老人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丧偶儿媳妇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对公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且为公婆财产的第—顺序继承人。
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被消除。子女与生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不再承担抚养教育、扶养、扶养的权利义务,也不再享有继承的权利。如果子女不仅履行了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且更多地赡养了生父母,还是可以适当的继承生父母的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既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非婚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且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