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改嫁儿媳一般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无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但是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对父母尽到主要的赡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时候,没有明确约定该房子赠与给儿子一方的,那么儿媳妇也有份。若父母明确约定该房子赠与儿子一方,那么儿媳妇是没有份
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儿媳妇可以有份。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子女不继承遗产,也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老人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
父母的遗产能被出嫁的女儿继承的,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被继承人另有指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办理。且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般情况下,儿媳妇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因为儿媳妇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儿媳一般没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力。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丈夫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儿媳女婿原则上不具有继承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
公婆与儿媳互相不享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原则上儿媳和女婿没有法定继承权,因为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儿媳女婿列为继承人的,则儿媳女婿可以继承。或者丧偶儿媳女婿对老人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公婆与儿媳有继承权,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并和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一起平等的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儿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没有继承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女儿送给养父母,亲父母没有继承权。因为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即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养子女与亲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消除。既然是养父母与养子女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那么养父母对养子女就有继承权,自然亲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