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但是,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并用。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如果一方违约造成实际损失,另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
房屋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定金自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生效,一般设定为标的数额的20%,按照定金罚则处理;违约金以违约为生效要件,以实际损失为基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处理;双方当事人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的,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之一。
违约金有赔偿金一般不能并用,因为违约金本身就具有赔偿金的性质,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有约定了赔偿金的,其在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会导致适用上的冲突,也导致违约方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过重。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可以并用。如果各方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且未约定两者排斥适用的,则应当依照当事人的主张选择适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
违约金与损失赔偿可以并用。 违约金能否与损失赔偿一并适用,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二者并不矛盾。 因此,
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属可选择性条款,不可以同时主张。当事人在诉讼中既主张违约金又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不应予以支持。 另外,如果被告自愿按原告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是当事人自行处分自己权利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
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并用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的,只能选择一种适用。如果当事人选择一种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受害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罚则和违约金责任不能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当事人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只能选择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增加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