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有限公司的债务,是指因公司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而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公司的负债。
债务免除的效力包括: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 3、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债务加入的基本特征如下: 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 2
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债务加入的基本特征如下: 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 2
地方债置换是指地方政府在利率适度的条件下,通过借新债来还旧债,将所欠的债务顺利的延后的一种方式,用来缓解地方债务的压力。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置换时存量上的调整,允许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债务转换成为地方政府债券,直接目的就是调整地方债务存量
债务加入的效力如下: 1、债务加入关系中有两种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力是进一步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因此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2、第三人承诺只为第三人履行原债务,原债务人不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仍对债权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一种债务转移。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是一种债务的变更,债务已经由原债务人全部或部分转移到新的债务人身上,因此以他人之债务有效的成立为前提,第三人以担保之目的,对于同一债权人新负担与该债务于其承担时有同一内容之债务之契约,谓之并存
债务免除的意思是由于债务被消灭,债务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债务部分免除的,只有部分免除。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除债务人应当分担的部分外,别的债务人不免除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消除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有下列构成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