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假释考验期,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考验的期限。
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
假释的考验期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根据法律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或者违反假释规定的,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 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会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的条件:1.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2.法定的实质条件
撤销假释后的后果:如果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的,应当数罪并罚;如果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期的计算:假释考验
犯罪分子假释考验期的考察内容有: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1、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只要满足相关条件,是可以对罪犯进行假释的。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只要满足相关条件,是可以对罪犯进行假释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