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情形: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4、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5、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
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
有限公司股东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滥用股东地位和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2、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 3、抽逃公司资产; 4、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 4、欠缴出资的; 5、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1、出资不到位; 2、虚假出资;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如下: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表决权;
下列情形下,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当对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