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要该笔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双方的生产经营及夫妻的家庭生活,那么名义上是一人负债实际上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对该笔债务进行偿还。
夫妻的共同债务有以下几种: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上海高院规定
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主要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单方面债务的,不可以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单方面的债务只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不会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只会用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人民法院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执行的时候,才会执行夫妻的共
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夫妻双方则要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而不是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予以免责。《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合意举债或者其中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就是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法院认定其债务只属于夫妻一方时,作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也可以被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个人财产,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的,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应当由夫妻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债务不能执行共同财产,但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部分的财产。因为只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配偶才有共同承担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自己用个人财产承担,法院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执行债务人的
夫妻个人债务,按照以下方式执行共同房产:夫妻双方首先要协商分割房屋,等到房屋变为个人财产或者债务人取得相应价款后,再执行。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