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误工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属于财产损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之一,依据收入和误工时间而定,误工费是属于因人身损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需要治疗不能工作,造成收入减少的,可以主张误工费。
财产损失不存在误工费。 所谓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侵犯财产权一般没有误工费,但是如果是侵犯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件时,可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确定,应当遵循一般的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进行,同时应贯彻三条原则: 第一,能够对受害人的
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精神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受到损害而取得的赔偿,即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取得的,也因为其具有人身专属性而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财产损害赔偿是属于侵权纠纷的,财产权属于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之一。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婚姻期间一方的误工费是共同财产吗:误工费,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实际上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工资收入减少赔偿的费用,属于工资收入,按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一方的误工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误工费是因为误工减少的工资性收入,具备工资的属性,因此误工费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误工费的计算主要是根据误工的时间和收入来确定,误工费带有工资属性,应该算家庭收入。
财产损害纠纷属于侵权类。 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个人的损害赔偿金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损害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般的财产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损害纠纷属于侵权纠纷。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包含财产权。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