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阶段办理以下手续:首先应当携带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然后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核查后安排会见。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应具备的条件: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犯罪嫌疑人70岁的一般情形下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规定只有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但对嫌疑人必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例如现在实施犯罪、为犯罪作准备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等。逮捕的三个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
犯罪嫌疑人七十岁,除非有自首情节,否则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十八岁以下、已满七十五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
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如下: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3、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第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 第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