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商标权质押的相关法律问题: 1、用于质押的商标权的范围。 2、商标权质押的设立程序。 3、质押后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 4、质押后注册商标的处分问题。
(一)一些不法商贩私自伪造并且制造商标,或者为了销售这些擅自制造的他人的商标的标识数量在两万件以上,或者在自家商品上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并且通过此方法非法经营获利超过五万元,又或者是通过生产的他人商标违法所得的数额超过了三万元,达到上述的标
法律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
商品房销售的相关规定如下: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费;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费用的。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当抵消房价;当事人未订立商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的独占、排他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享有商标权并依法予以保护。商号是一种俗称,其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为企业名称。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是:商标权的客体是已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分商品和来源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只是区分企业本身的标志,具有人身权利属性,与特定商事主体的人格、身份密切相关。取得商标权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取得商号权是
商号权的性质主要包括: 1、人身性; 2、专用性。即商号权就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其注册的商号所享有的专用权; 3、财产性。即商号权可以转让和继承,给其使用人直接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4、商号权的其他性质。
商号权的性质: 1、专用性。即商号权就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其注册的商号所享有的专用权; 2、财产性。即商号权可以转让和继承,给其使用人直接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3、人身性; 4、商号权的其他性质。
商号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企业使用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他企业使用商号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商标侵权行为处罚的规定是:行政处罚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工具,违法经营额达到法定数额的,可以处罚款。民事处罚为对商标注册人赔偿损失。刑事处罚是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或罚金。
相邻权的法律规定: 一、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二、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三、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
商号与字号与商标的关系包括: (1)商标用以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商品,但其使用者是固定的。商号也是由一个特定的生产经营者在商事交易中独占使用,以区别其他商事主体; (2)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及商号所使用的文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