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没有具体限制,按照规定,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条的连带责任时限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进行约定的,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可以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约定时间;未约定保证期间,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
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负责的期限应当是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是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具体说就是,债权
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需要根据具体约定而定,关于保证期限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情况。具体而言 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限,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有4种情况,有一种情况是按双方约定的期限确定;有3种情况,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 情形1:没约定保证期间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约定来确定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期限届满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