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当事人遗失或者销毁结婚证、离婚证明的,可以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或者解除关系证明。提供的材料:原始文件副本;公告撤销公告;账户证书;居民身份证;居委会印章及街道证。一方或者双方在中国境外的,可以委托对方或者亲属朋友代理,并提供
证明没有抚养关系可以提供与被抚养人没有经济支持和生活辅助的证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1.《民法典》实施前的“事实收养”原则上予以承认。当事人可以补办收养公证,明确收养关系。 2.《民法典》实施后,收养关系的成立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对不具备《民法典》规定形式要件(如登记和公证
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认识档案等材料。 2、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所以,如果就事实收
寄养关系证明可以到当地的村委或开具。若是申办寄养公证的,当事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件、寄养协议或寄养保证书草稿、被寄养人情况的证明、寄养当事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证明等资料。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可以直接到申请人原出生地曾经所申报户口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即可。具体开具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需要提交的以下的资料,即可进行办理: 1、如是申请人自行去办理,则申请人的需要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注销户
家庭关系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证。出生证上明确其父亲、母亲姓名,由该派出所户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
养父母如果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进行;在养父母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不得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但养父母和送养人进行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已满10周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