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 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 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
扣押财物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调查与审查。 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应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前者如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已经产生执行力;后者如行政处罚决定据以处罚当事人的事实是否清楚等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 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执行回转并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有:累犯限制减刑;在七类严重犯罪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等。一般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吊销许可证并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而吊销许可证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惩戒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试用期限制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经行政机关催告十日后仍不履行的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进行强制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如下: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 (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
诉讼期间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但是被告如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