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包括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由法律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收缴非法装置; (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管制的刑期的规定为: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的最高不超过三年。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申请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期限为2年。 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的是分期履行,那么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
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罚锾);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代执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
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的期限并没有具体规定,要依据鉴定的事项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
行政执法的种类包括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以及行政裁决等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
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如果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可以在履行期满后直接予以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强制执行权,且当事人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则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执行回转并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但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行政复议。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
强制执行的新法规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