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后并不影响公司继续存续,公司的主体没有变更,之前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承担,变更后获得股权的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本来就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他们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
公司债务的承担首先需要分清楚债务的种类,即债务是以公司的名义的债务还是股东名义的债务。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的债务,债务的承担就是由公司来承担,与股东无关,债务的清偿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来清偿,如果公司的资产不够清偿债务,则需要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
一般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无需承担债务责任。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理论上是由该公司全部承担。但若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导致资不抵债的,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滥用支配地位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该公司全部承担。但若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导致资不抵债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公司以公司财产对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原则上与公司的债务无关,因为股份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股权转让也不影响公司的债务。
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跟股东个人无关,因为法律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但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自行承担。但若有证据证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该股东应当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前面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后并不影响公司继续存续,公司的主体没有变更,之前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承担,变更后获得股权的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本来就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他们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