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刑事诉讼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
专利审查审理的人员在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等情形的,应当申请自行回避,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其回避。
刑事诉讼法院发回重审的条件是: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发回重审适用的情形有三种: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对于这种情况,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发回重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在审理后作出的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处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适用: 第一、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例如违反回避制度、公开审判规定,剥夺限制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审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如下: 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 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 3、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孕妇和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应当宣告缓刑。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有: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第二种是程序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驳回上诉的情形有七种,分别是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据不充分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