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劳动局不是劳动仲裁。劳动局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比较多的,其中最为主要的区别是两者的职能不同,劳动局的职责是贯彻执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进行劳动监督,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个三方组织。人社局是参与其中。劳动仲裁委的主任是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副主任是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由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
劳动局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除另有规定外,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是终局裁决,针对作出的裁决不能申请再次仲裁。但是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去劳动局。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
劳动者应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去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可以先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吗: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除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劳动争议外,其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不实行一裁终局。作为劳动争议必经程序,劳动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劳动仲裁,不服者起诉人民法院。
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一般需要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
劳动纠纷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况有两种情况: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