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不能羁押,怀孕女犯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怀孕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是不能羁押的,根据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被逮捕了之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但是在申请之前也要确保在出去了之后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的伤害,那么才可以实施此行为。
对于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是不能羁押的,根据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被逮捕了之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但是在申请之前也要确保在出去了之后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的伤害,那么才可以实施此行为。
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不能羁押。可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是怀孕妇女的,在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怀孕分娩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过了哺乳期再继续服刑处罚。
犯罪嫌疑人患肝癌能羁押,但犯罪嫌疑人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羁押期限根据情况羁押时间长短不同: 1、一般情况下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 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最长为五个月。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犯罪嫌疑人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情形时,对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是最常用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受当事人或者亲近属的委托,可以依法到看守所会见。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
嫌疑人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拘留:1.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2.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3.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5.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