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1、没有证据的。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并未终止,仍然按照法定程序来走。 2、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那就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提起公诉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结案,就不再有审理环节了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以下情况下适用取保候审: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以下情况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1、累犯、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以及为了逃避处罚而自伤自残者,还有具有严重犯罪情形的犯罪嫌疑人;2、前述情形中如果存在妇女怀孕、哺乳,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等,取保候审危害性不大的,还有羁押期满须继续侦查的可适用取保候审;3、对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
办理取保候审这个程序不需要通过开庭来完成,具体是否开庭需要结合犯罪证据、事实等因素来进行审判。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办案机关觉得合适,就可以采取,不必开庭,但是如果办案机关(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则应当移送法院
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第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第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