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4
介绍毒品买卖可能会构成贩卖毒品罪。介绍人明知购毒者以贩卖毒品为目的购买毒品,仍然接受其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贩毒者的,与购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介绍人为贩毒者介绍联络购买者的,那么与毒品贩卖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
1、属于犯罪行为,可以按贩卖毒品罪,追究介绍人员的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
1、属于犯罪行为,可以按贩卖毒品罪,追究介绍人员的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
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在执行该司法解释的
居间介绍人为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购毒者介绍卖毒者,帮助其购买毒品的。此种情况下,只要居间介绍人明知他人购买毒品的目的是为了贩卖,仍为之介绍卖毒者,帮助其购买毒品的,无论其是否从中获利,都表明其与以贩卖毒
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主要有: 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而言,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更大,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对小一些; 2、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违法行为如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而犯罪行为,由
婚内强奸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行为: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指有特定的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比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体现了一方对另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属于行为犯,但是犯罪是否既遂的状态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行为过程来进行确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一行为为标准,即不以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已经出卖为标准。拐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