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按6个月处理。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在该限制条件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约定;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定担保期限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担保方式为共同担保,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定担保期限一般为6个月。担保方式为一般担保,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定担保期限也为6个月。当事人既没有还款日又没有约定担
在《民法典合同编》中规定,对于没有约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应当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的时间内;如果约定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一时间届满的,则应当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指按照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
在担保合同中,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限从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保证期间应当是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保证合同中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保证期间,但是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为保证期间。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决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能够约定保证期间,但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担保期限的,其期限应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要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保证期间从出借人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保证人在承担借贷保证责任,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提前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期间已过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