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能。一个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承担要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不再实施。若有多个违法行为,另当别论。对于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再进行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
显著轻微行政处罚一般是不会实施的,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该显著情况的情节并不构成犯罪,当然就不存在处罚的情形。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不会面临任何的实质行政处罚。
逆行不能免于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免予处罚 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2、应当处罚和可以处罚没有明确的区别和使用情况。 3、从轻处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
事实上,终止行政处罚的程序是经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直接终止调查。但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终止。一般调查后发现当事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时效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停止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四种: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醉驾原则上不能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对危险驾驶罪规定的内容,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主要有四种,分别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乘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
行政处罚能复议撤销。 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比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这些处罚决定,那么可以按照法律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主
免于处罚和不予处罚,一般有以下的区别,具体如下:概念不同: 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