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为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的案件。处罚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并且收集有关证据、调查终结,做出处理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送达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要符合的条件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简易程序的处罚是当场作出的。
免于行政处罚程序后先进行工伤认定,在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要计算,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林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先由林业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就违法行为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就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后予以执行。
这样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
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将行政处罚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三)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就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并可以出示无违法事实、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的准则。具体有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和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会在九十日内结束,该期限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应对当事人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的,则会在当天结束,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