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下列情形下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需注意上述情形下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报经原批准用地
征收土地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应当补偿给青苗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征收土地,除了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外,还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 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2、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人不同:国有土地所有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中国公民都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公众所有,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其他用途,即通过使用权转让或用于经济或社会发展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注意事项如下: 1、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是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2、集体土地的宗地划分需要符合《土地登记办法》关于宗地的定义; 3、弄清楚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国有土地; 4、本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有: 1.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 3.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4.征地补
征收国有土地需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
1、补偿类容有如下几种:土地补偿费用。 2、青苗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
征地占用集体土地一般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方式如下:被拆迁房屋的建筑、安装、置换单价,按照土地使用权基准价加同一区域内,每平方米新建多层商品房价格补贴,再乘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居民房屋征地拆迁过程中未撤销村、村民小组制度的,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