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的身份,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目前,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贷款企业的信用额度较低,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
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
1、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 2、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
专利转让登记流程: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按照规定形式进行填写;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等待专利转让结果。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 1、对质押商标的权利状况和价值进行认真、彻底的调查和评估。 2、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
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方式是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专利权质押登记地点是: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或者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
股权质押需按如下登记流程办理:当事人持股权质押登记所须材料,包括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质押合同及公证书和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提交材料,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流程有:咨询后领取并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登记表格,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然后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后,去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流程有: 1、出质人和质权人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持股的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 3、工商登记机关对申请事项和材料依法审查,真实合法的,办理出质登记。
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的有权处分人,可以依法质押前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