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被强制执行了多久能终结视情况而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
强制执行不是6个月后必须终结。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欠款一般不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如果欠款人及时还款,法院执行完毕后,就不会再执行;如果欠款人一直拒不还款的,则法院在债权人的申请下,会一直对欠款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
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方式有三种:加罚;拍卖扣留、封存的物资、物品、拍卖款抵充罚没款,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扣押财物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有: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所适用的强制措施包括: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的限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予以查封;扣押其财物;以及冻结其账户中的存款、汇款等类别。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规则: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部分行政强制措施;而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