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没有正当理由而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的权利。如果
离婚后不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父或母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对方行使这一权利。不过如果探望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中止其探视权: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
这种做法是不对的。父亲可以进行探望权的行使。夫妻离婚后,妻子把孩子藏起来,不让父亲见孩子,经协商无效后,父亲可以起诉至法院。夫妻离婚后,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可以由双方的约定和法院判决的规定去探望孩子。对孩子进行关心和教育以及在生活上照顾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对于拒不协
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和鉴别能力,正确判断子女拒绝探望的原因, 看子女是否独立地作出拒绝父母一方探望的意思表示, 究竟是子女自己不愿意接受望还是迫于直接抚养一方父或母的压力而不愿接受探望。 如果子女已满10周岁,又有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拒绝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不直接抚养方在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去探望子女的义务。
离婚后一方是没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但是父或者母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情况下不能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一方原则上是无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但若对方行使探望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孩子拒绝探视,解决办法如下:若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则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若子女拒绝探望是出于另一方唆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
孩子拒绝探视的办法:若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则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若子女拒绝探望是出于另一方唆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