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下: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 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 1、提交鉴定申请书; 2、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3、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
第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的鉴定的委托; 第二,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第三,组成鉴定组:医鉴
当事人可以在医学会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则有三种途径。一个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再有是向当地的
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分为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则鉴定可以申请的有关部门也会有所不同,初次鉴定基本都在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医学会进行,当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对初次鉴定的判决有异议的话,每一次鉴定的时间节点都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省级医学会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