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申请书的格式内容是有要求的: 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
行政诉讼中的申请书,一般是指诉讼状,需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被诉行政机关的名称和地址;当事人的具体诉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等事项。
行政诉讼中,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则由行政机关或第三人依法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则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法院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制其履行。
申请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诉讼。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基础是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是一种解决不平等主体纠纷的活动。
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5日内执行。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紧急情况行
行政诉讼能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中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书、裁定书等文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也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按照法定的程序,根据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以及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的规定,在负有义务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活动。行政案件中的执行作为实现裁判和行政决定的
行政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上载明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条件为二年。自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算。
没有区别,一般申请执行都是“执行申请书”,法院立案后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都会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书属于传统叫法,事实上应该就是叫“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
执行申请书和强制执行申请书一样。申请强制执行的,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