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看情况: 其一,如果是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有些股东参与到决策的就一起负责; 其二,如果是民事责任,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而股东对公司业务有决策权,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
未实缴出资股东不承担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实缴出资的股东原则上也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未实缴出资也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因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不再以实缴出资为依据,因此即便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也需要以其认缴的股份额度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未实缴出资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对公司应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 2、对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的责任有对于其余股东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分配,公司章程可以对此作出另外的约定。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对股东出资不实行为目前我国公司法理论界很多人采用的是股东瑕疵出资的概念。
股东出资不足的,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不不实是不能解除股东的资格的,只有抽逃出资法定情况下才能解除。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一般按照公司章程记载或者股东协商确定的数额填写。认缴出资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依照章程规定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出资分为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两部分。对各股东(发起人)作为登记事项认缴出资
未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如下: 1、可能被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 2、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3、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所以说,股东承诺出资,其实是承担了两个义务:一方面是对公司出钱也要出够钱的法定义务。通俗说,既然想要当股东拿股权,就要出钱并且出够钱。另一方面,股东还应该
未足额出资股东负有下列义务:对公司应承担补足出资义务。对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当股东拒绝时,公司有权将其起诉到法院。